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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伤和气又能保护个人婚前财产?

来源:江油律师网 | 作者:唐其兵 | 时间:2017/6/26

     很多人婚前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积蓄,或是亲人赠予,或是自己打拼积攒的收入。而一旦等到自己谈婚论嫁,有些人难免为自己的这些婚前财产有些担忧。那么,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既不伤夫妻和气又能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呢?法讯网希望通过下文的这篇法律常识给您一些建议。

     选择一: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

     根据《婚姻法》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自己的名字,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自己的,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自己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自己与配偶共同偿还贷款的该不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自己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自己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选择二:购买保险

     像一些职场白领等,可以通过购买保障型保险为不可预知的意外和疾病做些准备。购买基金型保险产品可以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的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许多夫妻在为各自父母、亲戚的花费问题上意见不一,擅自动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必然使这类矛盾更加恶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一些保险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可以选择性购买一些分红型寿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并且可以方便的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在保险合同或者信托产品购买合同上,均会出现受益人这一栏。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下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仔细思量: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可能出现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选择三:投资股权 

     由于新的《婚姻法》已通过明文法律法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个人在婚前投资股权,结婚后其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股权难以取证为自己婚前购买,除非有证据证明股权是婚前购买,婚后一直没有变化过。因此,用投资股权慰抚婚前财产也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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