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号码:13989282312
  • 联 系 QQ:376028317
  • 电子邮箱:lawyertang986@163.com
  • 执业证号:15107201310472904
  • 所在地区:四川 - 绵阳 - 江油市
  • 执业机构:四川良序律师事务所
  • 邮政编码:621000
  • 联系地址:江油市涪江路中段251号附301号(顺辉购物广场三楼)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flfg>>正文

交通事故起诉问题

来源:江油律师网 | 作者:唐其兵 | 时间:2017/6/26

欢迎您访问唐其兵律师网站,很高兴能为您服务,如果您有任何有关法律方面的难题,都可以来电咨询,我的手机号码:13989282312!祝您生活愉快!

  问题:

  小舅子乘坐朋友的,驾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我小舅子重伤,交警认定:我小舅子无责任。现在小舅子的朋友无力赔偿,交警也是无法调解。对于小舅子的,他是否可以起诉,要求他们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中律网伍怡律师解答:

  按照你陈述的情况,对你妻弟的损害赔偿,甲乙应当承担完全的连带责任。你妻弟完全可以起诉双方,要求对方连带赔偿。同时如果乙的车投保的话,建议将乙的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要求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在线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