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号码:13989282312
  • 联 系 QQ:376028317
  • 电子邮箱:lawyertang986@163.com
  • 执业证号:15107201310472904
  • 所在地区:四川 - 绵阳 - 江油市
  • 执业机构:四川良序律师事务所
  • 邮政编码:621000
  • 联系地址:江油市涪江路中段251号附301号(顺辉购物广场三楼)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律师说法>>正文

试论买卖不破租赁

来源:江油律师网 | 作者:唐其兵 | 时间:2017/9/4

欢迎您访问唐其兵律师网站,很高兴能为您服务,如果您有任何有关法律方面的难题,都可以来电咨询,我的手机号码:13989282312!祝您生活愉快!

  即在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比如《》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

律师在线

咨询方式